联盟链:“区块链”未来的主流形态?
仕棋| 支呼哲野| 2018-03-19

   【流媒体网】摘要:“区块链”基于密码学算法和公式,致力于建立去中心化的陌生人信任体系或弱中心化的联盟体系,这本身即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壮举。


 

  “区块链”技术(blockchain)已成为贯彻2017年国内外投资界的一个网红单词及热门概念。但随着国家对数字货币以及ICO的强势介入和管控,市场回归理性。但更多人仍然对区块链的当前应用及发展形态不甚了解。

  毫无疑问的是,目前国内外区块链技术大多处于发展初期,将与往后成熟期的区块链技术千差万别。全世界的天使投资人、互联网初创公司纷纷押注的是,能在未来激烈竞争中最终存活下来的“区块链”主流发展形态。为此,本文从区块链技术当前面临的两大悖论作为接入点,进而提出两项论断和一点展望。

  一、两大悖论

  首先简单介绍一下当前区块链的主流分支形态,即按照链式处理“去中心化”程度可将区块链技术进一步划分为以下三类:

  -公有链:完全去中心化(基于密码学的陌生人信任体系)

  -联盟链:弱中心化(基于商业契约的联盟式信任体系)

  -私有链:强中心化(基于内部组织框架的个人或企业)

  本章节所提及的区块链技术大多特指公有链技术,其他形态在后文将进一步阐述。

  悖论1:“去中心化”与“交易私密性”

  现代金融及经济活动对于交易的私密性有着较高要求。在符合监管要求的透明性要求前提下,各类金融机构或实体企业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大多存在关联交易、套期保值、股权置换等非公开操作,目的可能是战略投资、对冲风险敞口、杠杆收购等。

  但对于完全去中心化的公有链,则会将交易信息保存在每一个节点账簿(ledger),以防黑客攻击篡改。换而言之,各个节点用户(node)均有机会读取通过“区块链”技术处理的大宗金融交易,从而通过处理获取内幕交易(inside information),甚至进一步作出看涨看跌金融资产的行为。

  因此,“去中心化”与“交易私密性”存在天然悖论。“公有链”的世界是极为公开和透明的,大到金融机构上亿元的金融交易,小到我们个人每天的信用卡消费流水,几乎都可能被实时窥探和监控,这是很多企业及个人无法接受的。这无异会制约“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大范围应用和普及。

  悖论2:奖励机制和稳定秩序

  为什么每个节点用户愿意投入成本(处理器硬件、电费和时间),帮助他人完成运算和处理?这是因为“区块链”提供着比特币等所谓数字货币激励机制,或者说是提供算力的报酬(详见《区块链:颠覆式的创新》)。

  但颇为讽刺的是,数字货币无任何实际价值支撑。号称打破中央货币垄断的数字货币,由于运算力指数上升的矿机的出现,出现了货币持有量高度集中于少数参与者的现状。据悉瑞士信贷在近期发送给客户的一份关于加密数字货币和区块链的报告中表示,全球97%的比特币被4%的比特币地址所持有。

  高度的数字货币集中率导致其名义价格被严重操纵,并周期性地产生暴涨和暴跌,没有创造任何新增价值,仅仅是将多数人的财富向少数人进行转移,可以称为史上最为严重的价值泡沫和彻头彻尾的旁氏骗局。

  因此,单纯依靠价值忽高忽低的数字货币进行算力补偿和激励的方法并不可持续,节点无法获得稳定的收益预期。同时,可惜的是目前尚未出现更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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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两大论断

  论断1:公有链和私有链技术缺乏可操作性,难以成为未来发展方向。

  公有链如同早期的无政府主义,过于理想化且存在前文提及的“交易私密性”悖论问题,目前更多地停留在理论探讨和小规模试点阶段,在未来实际应用层面存在诸多现实问题。私有链大多被个人或单个机构拥有,因此丧失了民主式的主导权,与传统中心化交易处理系统无异,亦无法代表未来“区块链”的主流形态。

  论断2:弱中心化的联盟链具备大范围普及应用的基础,或成为主流形态。

  联盟链是指同业或跨行业间的机构或组织间形成联盟,协同处理联盟内部的交易信息,从而建立弱中心化的链式处理体系,目前以R3、Hyperledger、金链盟为主要代表。

  联盟链的优势在于能够充分利用联盟机构间的闲置算力资源,进而联动处理交易数据,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处理效率。鉴于联盟链大多以商业契约方式开展合作,“交易私密性”悖论问题一般鲜有发生,因此目前联盟链是迄今为止最有可能被大规模普及和应用的链式处理形态,或预示着“区块链”未来的主流发展发现。

  三、一点展望

  在未来5-10年内,有可能出现以国家中央银行主导的国家级“联盟链”体系。牵头方是监管部门主导的某种开放式中间撮合机构(可能建立初期是非盈利性质,后续转向盈利属性),参与方是拥有一定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者基金公司,即跨业态金融联盟。

  该体系的关键在于需要牵头方形成稳定的奖励机制和价格体系。例如根据待处理信息类型(消费、转账、资产交易、货币兑换、信息验证等)、机构规模和类型等因素,形成如下两套可能的价格体系:

  一是类爬行浮动汇率形式的价格体系,采用竞价撮合形式按日形成买入价(即算力租借方价格)和卖出价(算力出租方价格)。

  二是类似于银行卡产业手续费分润模式的固定汇率,或者股票经纪公司的佣金模式,以全联盟信息处理平均成本及信息需求弹性定期进行定价,突出比较优势。

  四、结束语

  笔者认同原快播CEO王欣的这样一个论断:技术手段本身,无对错尔。在已经高度中心化的当下互联网环境中,“区块链”基于密码学算法和公式,致力于建立去中心化的陌生人信任体系或弱中心化的联盟体系,这本身即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壮举。我们在瞻仰、追捧未来主流技术的同时,仍然需要警惕当下“庞氏骗局+名人传销”的数字货币陷阱,保持清晰的价值认识和理性的投资判断。

责任编辑:侯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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