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就视频会议和计算机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8]003号
二、招标项目:视频会议和计算机等设备项目(标段一:视频会议设备,标段二:计算机等设备,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招标文件办法: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份(人民币)。本次采购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8年1月3日起至2008年1月18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1月23日上午9: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大厅。
地址:(洛阳新区市府东街市财政局附楼二楼222室)
七、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